天津农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2名博士辅导员实施方案
发布:2026/3/5 9:16:50 被浏览:2580次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26年3月2日。本方案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经规定招聘程序,仍未招聘到拟聘人员的,将在公告网站再次发布报名通知和后续工作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4日9:00-3月12日9:00。
报名开始后,注册登陆“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1)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和身份证扫描件(因认证周期较长,学位认证报告可入职前提交,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照
2.特别提示:
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任何人在报名系统外提交或转交的任何材料。
(二)资格审核
由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面谈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政审与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政审与考察环节。考核方式:通过函调、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个人档案等方式,审查应聘者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应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人才咨询委员会半数以上审议通过、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启动递补程序,每个岗位累计递补3次(例如:体检环节递补3人后岗位仍出现空缺,该岗位将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六、其他
在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联系人:刘老师022-23789105 李老师022-23792904
监督电话:022-23788912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来源链接:
https://jy.tj.gov.cn/ZWGK_52172/ZPXX/GKZPFA6214/202603/t20260302_7253103.html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26年3月2日。本方案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经规定招聘程序,仍未招聘到拟聘人员的,将在公告网站再次发布报名通知和后续工作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4日9:00-3月12日9:00。
报名开始后,注册登陆“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1)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和身份证扫描件(因认证周期较长,学位认证报告可入职前提交,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照
2.特别提示:
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任何人在报名系统外提交或转交的任何材料。
(二)资格审核
由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面谈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政审与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政审与考察环节。考核方式:通过函调、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个人档案等方式,审查应聘者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应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人才咨询委员会半数以上审议通过、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启动递补程序,每个岗位累计递补3次(例如:体检环节递补3人后岗位仍出现空缺,该岗位将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六、其他
在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联系人:刘老师022-23789105 李老师022-23792904
监督电话:022-23788912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来源链接:
https://jy.tj.gov.cn/ZWGK_52172/ZPXX/GKZPFA6214/202603/t20260302_7253103.html
时间:2026/3/5 9:16:50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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